为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全面推进兴化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兴化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主题宣传语。要求应征作品在10个字左右;能准确、突出反映兴化市历史文化名城形象,简洁明了、琅琅上口,富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和亲和力;原创且不与国内目前已使用的口号相重复。
活动共收到参选宣传语918条。这些口号有的凸显兴化水城特色,有的彰显兴化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经过评审委员会的层层筛选,有7条主题宣传语脱颖而出,并最终评选出入选奖1名,入围奖6名。2015年12月21日,兴化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入选奖:(1名)
文兴水浒书,墨化板桥竹。——作者:张景
入围奖:(6名)
1、千年古邑,板桥故里。——作者:熊建武
2、一城人文秀,千年水上兴。——作者:王显鹤
3、板桥故里,人文兴化。——作者:隽列勤
4、文汇垛田花海,史载昌兴教化。——作者:杨绍球
5、千年水上古城,板桥水浒传人。——作者:蒋秀权
6、一城吴楚风流,千年昌兴教化。——作者:陆张
我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思路:
遵循“护其貌、美其颜、扬其韵、铸其魂”的理念,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关系,围绕有一张长期保护古城风貌的权威规划、一组保留生存生活状态的历史文化街区、一批保管有序使用合理的文物古迹、一系列活态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套保护文化名城的法规性文件、一种保护文化名城的机制与氛围“六个一”的要求,大力构建科学有效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努力把兴化建成既有深刻内涵又有时代品位的文化名城。
具体目标任务:
通过创建,全市“国保”、“省保”、“市保”单位分别达到2处、11处和81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名人故居等开放单位达到20个;省级以上历史文化街区达到2处;各级文保单位和历史文化街区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全市列入国家级、省级、泰州市级和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别达到3项、8项、40项、100项。2018年底前,大部分指标达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验收评估标准》的要求,力争2020年前通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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