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树立乐清旅游的良好形象,提高乐清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同感,以更直白、简练、易记的方式向海内外游客宣传推介乐清优美的山水风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乐清市旅游宣传口号创意作品。
要求作品充分体现乐清旅游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旅游宣传口号最多不超过12个字,需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练、押韵,朗朗上口并具美感,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评选结束后,在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并对入选作品予以奖励:最终录用者,奖金10000元;入围者5名,奖金各2000元。
启事发布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参与者热情极高,投稿踊跃。从耄耋老者至青葱少年,均尽心竭力为乐清旅游宣传口号的创作出谋划策;投搞形式亦见良苦用心,有以宣纸毛笔挥就似书法作品的,有投稿之外再为乐清旅游事业谋诗词的……所投作品无不凝聚着投稿者的心血和智慧。所有这一切都让我们感动至深,在此,对所有参与者表示诚挚的感谢,也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乐清旅游。
截至9月30日共征集到旅游宣传口号作品4075件,评奖阶段分筛选、初选、评选三步走,历时两个半月,并于12月14日经专家组最后评定,确定5条入围作品,且因专家组认为所征集作品中尚没有能很好地诠释乐清旅游底蕴、优势及今后发展趋势的口号作品,故录用奖仍然空缺。
5条入围口号作品为:
1、奇秀雁荡,魅力乐清。——作者:陈龙
2、乐清湾,雁荡山,味在山水间。——作者:林舒
3、千年承古韵,山水秀乐清。——作者:李德国
4、乐清,悦游,越精彩。——作者:靳志凌
5、海上名山雁荡,寰中绝胜乐清。——作者:胡立谦
乐清市旅游开发公司简介:
乐清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公司由国资委投资,主要负责从事旅游项目投资、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景区景点等旅游产品的经营以及广告策划、设计、制作、代理、酒店管理、旅游景区管理服务等。公司坚决围绕国家“十二五”计划,贯彻执行省旅游局的生态旅游发展理念,向周边地区以辐射状态建设旅游区。
由于公司开发项目的公益性和生态环保性,也得到了当地民众的认可,并在招揽大批当地有用人士来公司工作。
公司本着“一流质量、一流服务、一流设施、一流管理”的经营宗旨,致力于乐清旅游资源、旅游基础设施的开发和建设,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加速公司发展,以“科学管理、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理念,在社会中树立起良好的国有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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