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处置非法集资司法实务面临的核心难题在于“刑民交叉”问题,此难题能够得以妥善解决、意思自治与非法集资可以实现制度耦合,关键在于衡平刑法惩罚犯罪与民法保护权利这两种法律价值,刑事司法政策应兼顾“鼓励民间金融市场规范化发展”和“打击扰乱金融秩序违法行为”两项价值目标。
处置民间非法借贷活动宣传口号:
1、公职人员若参与,从重从严必查处。
2、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3、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4、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5、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6、企业铤而走险一走了之,容不得;群众血汗钱一夜之间烟消云散,伤不起。
7、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8、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9、滥用暴力催收,害人害己。
10、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1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12、警惕以私募股投资名义,提供所谓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陷阱。
13、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4、非法集资所得必清退,构建和谐社会有作为。
15、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16、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17、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非法集资活动日益增多,正是我国当前金融体制下金融垄断的必然结果。以刑事高压手段打击非法集资行为,虽是当前社会管理政策的现实需要,但刑事严打政策的正确贯彻实施,还必须建立在非法集资犯罪标准明晰的前提基础之上。
民间借贷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处置程序:
一是合法的民间借贷、民间投资业务,由双方协商解决(民间方式);
二是无法协商一致的,申请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民事诉讼);
三是发现违规经营,依法向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行政处置);
四是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如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报案线索和证据(刑事诉讼)。
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司法处置程序:
一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控制涉案资产和犯罪人员;
二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
三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和判决,并督促涉案单位按照判决结果清理清退涉案资产。
对于非法集资的大要案件,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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