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晋江人”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体现“真、善、美”,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为进一步做好“美丽晋江人”评选表彰工作,大力宣传群众身边体现“真、善、美”的好人好事,在全市上下营造良好道德风尚,切实推进“好人建设”,市“美丽晋江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决定发动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部队官兵和社会各界推荐“美丽晋江人”宣传报道人选,并在市主要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美丽晋江人宣传口号:
1、舞动的晋江,美丽的心灵。
2、绽放美丽人生,感动魅力晋江。
3、晋江人,用美丽感动中国。
4、献一颗仁爱心,传一片美丽情。
5、德在心间,美在此间。
6、做文明道德事,当美丽晋江人。
7、晋江人人美丽,人人美丽晋江。
8、争做晋江骄子,同为美丽代言。
9、与美丽同步,为晋江喝彩。
10、心的美丽,新的晋江。
11、争当美丽使者,代言美丽晋江。
12、礼通四海,情系万邦。
13、勇仗人间义,敢为天下先。
14、点亮晋江精神,成就美丽人生。
15、我心美丽,赢在晋江。
16、美丽从心开始,真情流动晋江。
17、诚善礼义孝,美丽晋江人。
18、一个美丽举止,一张晋江名片。
19、道承精神文明,德载美丽和谐。
20、与美丽共舞,和晋江同行。
TIPS:
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助;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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